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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君是老實的小生意人,老婆是不掌經濟大權的家庭主婦,某日接到法院傳票,才發現丈夫為朋友的銀行貸款作保人,該朋友已幾個月繳不出利息,銀行轉而向保人追討。

房子雖然登記在妻子的名下,但還是難逃法拍的命運,一家人從此流離失所。因為「夫債妻還」的惡法,導致夫妻離婚收場,真是悲慘!

如今立法通過,以後夫妻債務各自還,另一半不用再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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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