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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君的妻子瞞著他在外偷偷招了幾個互助會,又誆騙親友要創業投資,自己當會首收了首會匯款加上向親友借的款項之後一走了之。等到債主找上門,A君才知道妻子在外負債二百多萬。
        A只是個計程車司機,一個月的收入有限,被妻債逼到走投無路,只好冒險當起六合彩組頭想辦法還錢。
        B女的丈夫好賭成性,十賭九輸欠下一百多萬賭債。債主轉向從事美髮業的B女催討,雖然收入不豐,但因畏懼債主威脅向法院提告之下,答應夫債由她慢慢償還。
        C君是老實的小生意人,老婆是不掌經濟大權的家庭主婦,某日接到法院傳票,才發現丈夫為朋友的銀行貸款作保人,該朋友已幾個月繳不出利息,銀行轉而向保人追討。
    房子雖然登記在妻子的名下,但還是難逃法拍的命運,一家人從此流離失所。因為「夫債妻還」的惡法,導致夫妻離婚收場,真是悲慘!
    如今立法通過,以後夫妻債務各自還,另一半不用再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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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