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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家父女出面想幫勞乃成滅火,勞父畢竟出身軍旅深知軍中的分寸。而勞姊為弟報屈的言論,與其弟勞乃成的觀念大同小異,二者都是公私不分。

尤其是將阿帕契頭盔帶回家這件事,她辯解:不過是回家為小朋友過萬聖節,自認情有可原。根本大錯特錯。

軍品可以私自從營區帶出而不違法?豈不天下大亂!

若每個人都比照辦理,小兵也可以把鋼盔帶回家給小孩玩?更何況是精密裝備的飛行頭盔,就算不論機密及價錢,私玩若損壞了誰要負責?這可不是老子有錢賠就能了事。

就算一般公務人員也不可任意把公物帶回家,更何況是軍事裝備,公歸公、私歸私一定要分明。

就算今天是要將頭盔帶出慰問一位癌末病童,勞乃成也該依法呈報上級,核准後方能攜出營區,否則都一樣是盜用軍品。部隊成員每人都有一把槍枝,保管與保養各自負責,且限在軍區使用,並非個人所保管的槍就可以隨意帶出營區,還供親友們把玩。

公物就是國家的財產,除了國家給你的薪俸可以拿回家,只要是公物都只有職務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這個觀念理當分清楚。

依我服役的常識,任何裝備的管制就是防止被盜用,私自拿回家就是不對,沒有討論空間也沒有任何理由可辯,應該還社會公道的是勞乃成!

勞乃慧救弟心切,一場記者會下來,枉費勞父哽咽道歉大眾多給予肯定,接下去的勞姊「公道說」卻招來大眾噓聲,突顯了姊弟的觀念一樣都是公私不分,她是補習班的老師,難道就可以隨意把補習班的公物設備等帶回自己家嗎?荒唐的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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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