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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小孩營養好發育早,十四、五歲的少女生理上已能懷孕,但心理上還是小女孩,在缺乏養育知識與經濟能力的狀況之下,讓「小孩生養小孩」真的看不到下一代的幸福在哪裡?

不幸生長在破碎家庭,在過去人們會歸咎於命運,但現在的台灣已是福利國家,且教育普及,針對家庭破碎無法獲得健全家庭教育的孩子,學校、社會與政府更應發揮及時支援的功能與責任。

前些日子媒體報導有一個十五歲就生了二個小孩的「少女」,因為自幼父母離異,寄居在外公家,他的母親因為吸毒不時進出勒戒所。然而不幸不止於此,小六時被舅舅的朋友性侵,之後就與性侵她並大她十五歲的男子同居,國一時就已產下一子。

話說回來,如果該名男子有冬瓜標的家世,沒有經濟匱乏的顧慮,就算女方未成年,只要你情我願、明媒正娶,外人也沒有置喙的餘地。

但是這名少女的母親、舅舅怎麼看都不是像樣的長輩,缺少家庭溫暖又沒有學校及社會系統的支援下,她承接了所有不幸,又把不幸傳給她的下一代,悲劇就像連續劇一樣傳演了三代人。

少女因為家庭失能,但至少在小學高年級都有基礎的兩性教育課程,父母沒教她的家庭倫理常識,能不能也從學校教育中獲得補足?我們絕不能說單親的孩子就一定會變壞,但教育下一代「不能養就不要生」也是重要的責任觀。

不少孩子確實因為家庭破碎而自暴自棄,間接造成社會問題,政府社會的支援系統應該首重防範於未然,亡羊補牢往往不幸皆已發生,所生下的下一代仍然要繼續背負如影隨形的不幸,陰影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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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