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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校園霸凌事件頻傳,教育部長吳清基被逼急了,冒出一句推卸責任的話「霸凌就送警」。

霸凌簡單說就是「強欺弱、眾暴寡」。教育部到各級學校宣導「反霸凌」,但至今卻沒有一套標準訂義霸凌,學校方面很有可能將打架的同學全都送警,而忘了教育的責任。

校園是一個小社會,學校肩負德智體群美五育的培養責任,不可因噎廢食。至今所發生過的霸凌事件,總是因為被害學生恐懼加害者的報復而不敢向老師吐露,或甚至校方知情之後讓後果更加嚴重,因為學校對加害學生的頑劣舉動是束手無策,不能讓被害學生所信賴。

許多國中的訓導主任都需校長如三請孔明般請託才有老師願意出任,昔日訓導處的威嚴已不存在,怎麼管教學生?校園霸凌比較像黑社會的組織性犯罪,而且是習慣犯,長期勒索弱小同學、戲謔智障或身障的學生,且多是集體行為,如果事像這樣的「慣犯」就該請警方介入,校方是無能為力的。

簡化而言就是慣性的、集體的行使暴力迫使他人服從的就需送警。

如果只是個別意見的衝突,校方就有擔起教育輔導的責任,但賞罰知前切記明辨是非。例如小車不守交通規則與大車發生車禍,不能以小車受創較重,而去處罰大車,如此才有突顯公理的教育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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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