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雙腳踏雙船,基本上是多一項選擇,沒什麼對與錯。若是時代變動、國情不安時,人心便會浮動。

台灣過去曾經歷三次風雨飄搖的年代。

一次是在八五年的八二三砲戰,不少人擔心解放軍就要攻台。

再來則是中華民國被聯合國踢出大門,隔年台美斷交,廢止協防條約,許多政商巨賈仗著有錢有勢,紛紛把子女送到美國並想盡辦法取得美國居留權,就算留在台灣也要不惜代價得到綠卡,俾局勢進一步惡化之時有「逃亡」之路。

最接近的一次是九六年中國試射飛彈危機,不但人心惶惶還造成股市暴跌,政府為此還成立國安基金搶救股市。

這些缺乏安全感的權貴,絕大部份都抱著投機心理,想離開台灣又捨不得台灣是個賺錢的好地方。想到到美國找保命的地方,沒有居留權也要拿張綠卡才能安心。畢竟美國是世界上少數本土無戰事的國家,尋覓安身立命之所是人性的防衛機制,我們也不須苛責。

台灣的法律准許人民擁有雙重國籍,但是不准公職人員擁有雙重國籍,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法規,大家都應該遵守。

李慶安很早就擁有美國籍,沒人置喙。但是一旦她擔任公職就必須拋棄一方的國籍。就職時必須宣示效忠國家,如果她還有雙重國籍在,人民怎知她效忠的是哪一個國家?

一對情侶弱其中一方「雙腳踏雙船」現在的流行語叫做劈腿,法律與情人也奈何不了。結婚夫妻在婚禮上公開宣示效忠自己的配偶,若在婚後雙腳踏雙船,則稱作外遇,分別與二位配偶結婚則是重婚罪,都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就算開記者會哭訴也沒用!

附註:台灣這三次的信心動搖危機都是靠美國介入才得以解除─八二三砲戰美軍及時馳援巨砲至金門,並護航國軍運補船到金門三海浬外,同時第七艦隊加強台海巡邏,阻斷解放軍攻台之路。

台美斷交之後,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保證提供台灣必要的防衛武器,並模糊表態反對中國以武力方式解決台灣問題。

九六年飛彈危機也是靠美國航空母艦打擊群即馳台灣,得以穩定民心。

 

 

arrow
arrow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