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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一名被革職的警官挾持香港旅行團的巴士,要求復職。在第一時間菲國政府應該將巴士挾持事件當成恐怖事件,立即尋求國際支援,因為菲國警方跟本就沒有處理事件與保護人質的能力,當時若尋求美軍支援,應該二個小時之內就能馳援。

結果因為菲國政府無自知之明,導致八名港客被殺,死傷慘重,實在冤枉。

我並非事後諸葛,只要稍具危機處理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切都應以保護人質安全為第一優先。菲國警方有幾次可以擊斃兇手的機會而不為,是因為槍術不佳?還是對昔日同事不忍下手?耐人尋味。

但矛盾的是後來為何又進行攻堅?連車窗玻璃都敲不破的三腳貓功夫居然想攻堅?在人質生死未卜之際,攻堅導致兇手兇性大發,以手持M-16步槍瘋狂掃射,讓八名人質無辜喪生,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美軍或以色列的特戰部隊若遇到這種挾持事件,以先進的裝備及狙擊技術,能夠擊斃兇手並安全救出人質。菲國警方怎麼看都不具備攻堅的水準與條件。唯一可以做的是先順從兇手所提出的要求,所有要求照單全收,以時間換空間,更何況兇手只是要求復職,為何不能先答應?虛應一番又如何?

再說兇手只有一個人,就算有得吃喝也要休息睡眠吧?時間拖久了說不定還會自動投降了!

處理挾持事件的現場指揮官必須非常有耐心,而且得到高層授權。像菲律賓這種民間有二百萬支黑槍的國家,國人還是少去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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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