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的美國居留權,至今都還是個謎,現在又發現一位女性大法官曾擁有綠卡,而且還是在法官任內時取得。

我們的總統是「準外國人」,還有許多「準外國人」擔任我們的民意代表,現在居然又出現「準外國人」在判定我們的生死,儘管民間喊破喉嚨呼籲這些掌權者不要腳踏兩條船,但有人還是當耳邊風。

社會秩序依賴道德和法律來維持,人民為何必須服膺法律,就是相信國家的權威,因為法律是由我們所信賴的民代立法,由國家考選的優秀人才執行,除非我們不承認這個國家,否則不會反抗法律。

承認自己國家的合法性,即是對國家的忠誠。可是當人民發現總統以降的立法、執法人員忠誠有問題時,社會怎能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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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