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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第二波衝突時已有警方介入,證明金門還是有法治的地方,唯一遺憾的是在第一次發生動口不動手衝突時,指揮官尚無防範之心,並沒有主動報警防範於未然,甚至也沒有往上級呈報。

軍人在前線犯上是唯一死刑,不過涉案張姓士兵是教唆犯,而且金門已是解除戒嚴狀態,應不至於被判死刑,但是坐幾年牢恐怕是避免不了。

此事件顯露軍人的社會地位淪喪,刁民能有恃無恐地襲擊僅配帶警棍的哨兵,就是想定「不敢把我怎樣」的心態,而且被攻擊的又是有活老百姓的兵工二級保修廠,不是戰鬥部隊,這批刁民才敢吃人夠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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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