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可以合法買賣槍枝的國家,在發生類似校園槍擊案件後總有人疾呼必須管制槍枝,但諷刺的是在二十八條人命血案之後,軍火商店卻生意興隆,民眾為了自衛而在第一時間湧進軍火商店擁槍自保。
    雖然這種想法也不是完全錯誤,就像台灣是槍枝管制的國家,但地下軍火交易因為有暴利可圖,並沒有因為管制而消失,形成為非作歹的擁槍自重,善良平民只能坐以待斃,淪為任憑歹徒宰割的命運。
    美國民間槍枝合法持有行之有年,欲加管制的話,國家財力根本無法負擔收繳槍械的賠償金,結果有槍的越買越多,對沒槍的人而言是不公平的。這是美國政府棘手的問題,比制止北韓或伊朗等國家擁核自重還要困難。況且現行法令購槍須提供家世背景資料,軍火商才合法出售之,但未合法登記的槍械數量還是比不上黑市交易,所以就算想執行管制,也會和台灣一樣,走私進口的黑槍是杜絕不了的。
    軍火研發的目的是為了殺敵保衛國家,軍火發達的國家不但沒人敢侵門踏戶,甚至還可以大聲放話「想打誰就打誰」。
    毛澤東說「槍桿子出政權」不稀奇,某些國家的毒梟軍火勢力可能遠遠超過警察,不要說搶地盤,連政府都只能睜隻眼閉隻眼,不敢也無能加以剿滅。
    槍代表權力,代表金錢,誰不愛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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