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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日是聯合國「國際女童日」,知道的人恐怕不多。

1011日也是法定「台灣女孩日」,我想不知道的人更多吧?尤其是台中女中的校長,不然怎會禁止學生穿體育短褲進出校門。

台中市第一座專屬女孩們的「台中女兒館」特別選在1011日開館,這也是林佳龍市長的競選政見之一,位在北區太平路,委託勵馨教育基金會經營,場館規劃展覽創作、女孩溫馨談話、韻律及多功能培力空間,以女孩為主體(主要為1230歲的女性設計),每年並開放1220歲女孩投遞「夢想計畫」,通過評審即可獲補助,為實現夢想前進。台中的女孩們真有福氣!

在舊時代女孩子一出生就是油麻菜籽命,在富裕人家就是千金小姐,在窮苦人家只能出外為奴為婢。我岳母的姊妹,有赴日留學的出嫁時就沒有從娘家帶婢女,沒有出國留學的出嫁就有一或二個婢女陪嫁,岳母的婢女就是他父親去窮人家買來的五歲小女孩,主要的工作是幫忙做家事、帶小孩。幸好隨著時代改變與進步,內人與家中弟妹都稱呼這位婢女為大姐,岳家也把她當成女兒出嫁,「大姐」雖然因病早逝,但一直到現在子女們都還是跟「娘家」有往來。

有錢人家的小姐才有受教育的機會,我記得小學同班同學中,有好幾個女同學才國小畢業就被父母收聘婚嫁了,沒有選擇升學的權利,也不能選擇結婚的對象。想要「活出自己」是天方夜譚。

「女子無才便是德」、「女兒是賠錢貨」…這些迂腐的觀念現在也不是沒有,只是比較少見而已。有位富商為了幫喑啞的兒子討媳婦,無償幫忙女方父親還債,條件只要他家女兒嫁過來,幸好婚後二人相處愉快、早生貴子,也算功德圓滿。

女權中最主要的是受教權,沒讀書不識字就只能做粗活、當傭人,重男輕女的家庭更會讓女兒賺錢來供家用及男孩的升學費用。若無一技之長被父母推入火坑賺皮肉錢者也時有所聞,在那個時代是司空見慣的悲情連續劇。

女孩的成長過程比男孩要艱辛痛苦,這當然是社會之恥,來自尼泊爾的人權大使莉塔娜呼籲,建構女孩友善城市,最重要的是落實政策與法令,南亞國家還有許多童婚的案例,她鼓勵女孩站出來爭取權益,早日終結不平等對待。「台灣女孩日」堂堂邁入第三年,追求男女平權請從受教權開始,期盼給女孩們更多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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