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總統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卻有人以法匠心態批評小英總統「違憲」。

我不懂深奧的法條,但我深愛這個國家,希望行政效率能夠提升,減少爭議性的政策搖擺不定延宕執行。小英總統以國家領導人的地位參與協調,讓爭議能儘早落幕,有什麼不好或不對?

民進黨取得國會多數,立即實踐政副院長超乎黨派中立化的承諾。

小英總統的協調會議,不像馬英九的五人小組,連立法院長都要去參加,如此還不夠尊重立法權嗎?

小英同時也是執政黨主席,她召集立院黨團幹部開會,何錯之有?政黨政治不應該這樣做嗎?

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憲法已去除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國家領導人召集行政院長一起開會,又錯在哪裡?

不要忘了小英肩負沉重的選票壓力,她挺身「承擔」決策的責任,正是恰如其分,哪一點逾越憲法?

藍營咬住小英攻擊,一點不感意外。但我想選民不願看到的是小綠咬大綠。勿忘「台聯」的下場,我們都希望「時代力量」能夠茁壯,但一定要認清敵我。緊咬民進黨只能傷其三分,但卻自傷七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