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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立委顏寬恒的隨扈因為在台中烏日高鐵車站內急,竟把配槍忘在廁所裡面,幸好清潔人員拾獲物歸原主,萬一是落入歹徒手裡,那警方就有得忙了。

服兵役的時候都被教育「槍是第二生命」,不但是平日要好好保養也要好好保管。在部隊裡集中保管的槍枝一旦遺失,主管者不但必須賠款(以美金折合台幣)而且還要坐牢。若是個人保管使用時遺失,那代誌就大條了!

如此嚴格規定的首要目的當然是防範槍枝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再則是若不養成習槍如命的習慣,一旦上戰場卡彈或遺失恐怕會賠上自己的一條命。平日保養愛護武器,戰時武器就會保護你。

立委平日可申請武裝隨扈,我還是看了這則新聞才知道。是說立委有需要隨扈嗎?如果每個立委都申請一個武裝隨扈,一個分局的警官人數夠用嗎?得花多少錢去養這些隨扈?

民代不同於行政首長,或因為不可或缺,或是決策得罪人,必須有隨扈保護期人身安全。一般的立委帶著助理就夠了。顏清標申請隨扈一用就用了十年,他曾受到危及人身安全的威脅嗎?沒想到兒子接棒之後也有樣學樣。簡單地說,民意代表是來替人民看緊荷包的,自己卻任意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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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