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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有兩戶上下樓層的住戶,為了「噪音」問題告上地方環保處,之後請來警察先生仍未能解決,只好鬧上法院,法院判決「住樓上的」敗訴才了結此案。


「住樓下的」人家有女兒學鋼琴,晚上練琴一練就是二、三個小時,甚至到深夜十一時許,「住樓上的」覺得自己被「吵」不得安寧,因而向環保處告發。環保處派人到現場一聽,發現所謂的噪音竟是琴聲,向告發的住戶表示他們只管轄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的噪音,所以建議請警察來處理。


警察來了,詢問「噪音何在?」在聽過之後警察表示「琴聲很悅耳,怎麼會是噪音?」轉身離去。


「住樓上的」眼見請來警察也沒用,於是採取以牙還牙的自力救濟,穿上木屐不停在屋內走動,讓「住樓下的」天花板彷彿老鼠開運動會。「住樓下的」知道樓上是蓄意報復,也不動聲色。


耳聞樓下琴聲依舊,樓上只好變本加厲,故意拖動桌椅,拿鐵棒敲擊地板的抓狂動作都出來了,這次換樓下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事件才得以結束。


琴聲固然悅耳,但我想晚上練到十時許也就可以了,超過晚上十點鐘就有擾人清夢之嫌,練琴者也必須想辦法做好制音或隔音的措施。但若是為反制琴音卻製造出「魔音傳腦」來反制,也大可不必!


在大樓裡我午休的時間樓上會不時傳來琴聲,大概是初學的孩子吧?彈奏的大概是拜爾、鋼琴小曲……,讓我想起女兒們小時候學琴的時光,還有大女兒教琴的情形,聽著聽著就進入夢鄉,哪一天沒有琴聲,我反而輾轉難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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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