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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單位的指導員是中國籍,政工幹事預官則是台灣籍,是台大法律系第一名畢業,渾身充滿熱情正義,前程似錦。

     在軍中長期以來就是向官兵宣導:遇困難要向政工人員反應。政工人員一方面可以藉此了解官兵們的動態,另一方面也真的幫助官兵們解決困難:如果幸運遇上好輔導長的話。

     可是輔導長(指導員)是中國籍,台籍充員仔(當時台灣人服役就叫充員兵)比較無法親近,所以遇事大多向台籍幹事反應。就這樣好多位充員兵向幹事反應:家裡寄來的錢都不見了!最可疑的嫌犯指向有權拆閱官兵信件的指導員,他趁職務之便侵佔了士兵家裡寄來的現金袋或郵局匯票。

     這位台大法律系高材生,飽讀律法,正義凜然,為了公理不惜冒犯他的頂頭上司,向指導員直諫此事,兩人因此吵架,指導員惱羞成怒隨手拿起身旁子彈上膛的卡賓槍指著幹事,要他少管閒事。

     被上膛卡賓槍瞄準的幹事,在自我防衛的本能驅使下,將槍枝搶奪而下,情急之下扣了板機,那位貪心的指導員立即倒臥血泊之中,一命嗚呼!

     在前線以下犯上是唯一死刑,經過幾天軍法審判,被判處死刑,擇日執行。

     消息傳回台灣,家屬請求台大法律系教授予以救援。在教授群聯名請願之下,國防部長覺得案情不單純,要求金防部司令將人犯押解回本島軍法機關重審遭拒。金防部司令當時手握十萬大軍兵權,除了蔣介石下令,國防部長他根本就不甩。

     之後教授們找上副總統陳誠,陳誠的話金防部司令總算聽了一半,答應免除死刑,但必須終身監禁。(一個司令可以決定一條人命)

     總算先保住青年的性命,教授們再度陳情,希望能移監本島,方便家人探監。但最後還是被拒絕了……。

     幾年過去,法律系畢業的學弟,趁著到金門服役之便前往探視,但身心飽受打擊的知識分子,已經瘋了,相見只能語無倫次。如今事隔數十年,當事人恐怕已老死在金門牢獄之中。一個仗義執言見義勇為的青年,就這樣枉死在他鄉。

     這個事件我想寫給所有服兵役的人當作借鏡:在軍中「囝仔人有耳無嘴」,不要「雞婆」見義勇為,更不可「以下犯上」,受到委屈羞辱就當作是一場磨練,能夠平安退伍見家鄉老父母和每月關餉所領的鈔票才是真的,其餘的「攏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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