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因此招惹了不少流言,認為她是隨便、「淫蕩的女人」。心靈受創所以服藥燒炭自殺,在治療期間部隊派遣一名女兵隨侍在側,以防悲劇重演,在她看來卻是部隊長官派人監控她,又心生不滿。演變到部隊以精神疾病的理由來逼她退伍。

她當初是因躲避為債自殺雙亡的父母所留下的一百萬債務而志願當女兵。無法適應軍旅也是人之常情。再來就是一個女性不論是否擔任軍職,都不應該無節制地與異性喝酒喝到「茫」,否則很容易被誤會是隨便的女人。

任性草率決定的婚姻,也會讓別人側目。

其實在軍隊裡鬧自殺是犯了大忌,以精神有問題勒令退伍已算是網開一面,若被強制送醫(精神病院),那真是人間煉獄。

我建議,她若握有性騷擾的證據,應該直接向法院提告,保護自己也保護所有服役的女兵。

雖然社會提倡兩性平權,但喝醉酒真的會壞事甚至誤人一生,天下的女性在男女交際的場合都應嚴守「不喝醉」的行動守則。

【註】無論任何因素所產生的債務,人一旦服役入營,在營服役期間,一切債務都必須暫停追償。這是軍人各種特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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