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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是一九五五年駐台美軍第十三航空特遣隊司令戴維斯對美軍所下的接戰命令,只要解放軍飛越中線,美軍戰機即可迎戰開火。後來美軍隨著台美斷交撤離台灣,我空軍仍沿用其為防空警戒線迄今。

第二種說法是美軍太平洋總部一位也是名叫戴維斯的幕僚軍官所劃定的。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日台灣和美國簽訂「共同防禦條約」後,美國就和中國展開「華沙會談」,是由美方與中國取得的默契。一九五八年八二三砲戰,美軍乃據此默契通知我空軍,只要保持在海峽中線以東,我海空軍機艦就可以獲得美軍的保護而能保障安全。

由於有海峽中線,台海的軍事衝突因素因而降至最低。而且在政治意涵上,台灣和中國有一道雙方默契的「疆界」。弔詭的是在兩岸開放三通直航的談判上,綠營所擔心的截彎取直(例如由松山、桃園直飛廣東、福建,不需繞道香港飛航情報區),竟然是由中國帶頭反對,讓馬英九的阿斗政府錯愕不已。海峽中線因而倖存下來,難道中國也怕擦槍走火?

海峽中線以東早經我國空軍規劃為演訓區,如果三通直航果真截彎取直,不僅模糊我防空警戒時間與開火的時機,而且也同時失去利用演訓的飛行,同時達到防空的目的。

目前為止海峽中線雙方仍予以遵守,越線即視為敵意,我戰機因而有明確迎戰的畫線,像韓國的三十八度線一樣。誰越線而因此引發戰火,誰就不對,會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與美軍駐防琉球空軍的干預,讓美軍隨時有藉口可由裁判變成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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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