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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過後三天,潮州分局刑警找上門來,開門見山指稱我有參加美麗島事件,必須作偵訊筆錄,除了具公務員身份的二哥及潘立夫我堅決沒有招認之外,其餘的我都實話實說。

當時心裡還納悶:現場群眾那麼多又雜,有誰知道我去了?特務統治時代,可見抓耙子滿天下。

約莫過了一星期,警局又找我做了一次筆錄,我拿出刊登在民眾日報上我所採訪記錄美麗島事件的文章,證明我是去執行記者的工作,對我的調查才就此打住。

在軍法大審的九天期間,我到高雄報社協助編輯作業,我聆聽軍事法庭現場採訪的廣播寫評論,每天隨著隔天見報的審訊新聞(二大版的大審特刊)刊出,生平第一次以這種聽廣播的方式撰文評論,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我是在台北的現場採訪。

因為美麗島事件的特殊狀況及截稿時間的壓力,讓我撰文時緊張到腸子絞痛。第一次緊張致腸絞痛的經驗則是在內人在東港婦嬰生小兒時,隨著她的陣痛,我的腸胃也一陣陣地絞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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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