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小S被蘋果以頭版「技術性」地報導遭到老公家暴,這也算是一種藝人博版面的機會,雖然小S也說了要對蘋果提出毀謗告訴。

就算爭正進入訴訟階段,依我看來官司最終一定是不了了之,因為蘋果的標題採兩面具陳的方式達到「平衡」報導的效果,媒體不致被起訴。

上頭的小標是「傳夫妻發生衝突,家暴中心獲報查訪」。大標則是「S否認遭家暴」,下面標的又是「和老公恩愛到不行」,夫妻合照的圖文「S和丈夫許雅鈞結婚五年,常一同出席公開場合,互動甜蜜恩愛」。這裡面找不到任何惡意毀謗的把柄。

這種兩面手法的報導,參與過黨外民主運動的人都會有似曾相似的感覺。

在威權時代「黨外」是禁忌,是中共的同路人,若有媒體敢報導黨外的活動消息,幾乎與「為匪宣傳」同罪。可使基於支持黨外或滿足部分讀者的需求,黨外的活動消息還是有機會上報。報社所採用的就是兩面手法!

記者在撰稿時頭腦中都要有警總的警示,先把黨外胡亂罵一通,把何時何地的活動舉出來抨擊一番,這樣讓國民黨看了高興,警總也不會找上門。而黨外支持者卻可以藉由如此的報導了解何時、何地會有黨外舉辦的活動,當時一些黨外活動的動員靠的就是這樣看似負面報導的新聞透漏消息而聚集群眾的。

在報社裡寫評論文章也必須熟諳這種兩面手法,否則總編輯可不敢採用(民眾日報就曾被停刊七天)。現在若翻出黨外時期的報紙來看,一定會覺得有趣。為了替黨外說句公道話,可能要先用一百句話罵臭黨外才行。不過外行人看不出其中門道,不了解撰稿人的用心良苦,乍看會以為為文者是和國民黨同一戰線。

我是民進黨創黨黨員,在戒嚴時期的報紙上發表過不少的政論文章,這些文章就曾被少數直到民進黨成立許多年之後感覺安心才加入的黨員同志拿出來批鬥我,說我是抓耙仔…。這樣的人參加民進黨不是增添力量,而是來搞分化的。

台灣人為何到現在還不能出頭天,就是有不少這種「生雞蛋無,放雞屎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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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