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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女性從一而終的思想,以漸漸被三高(高學歷、高收入、高自主)的現代女性打破,但我還是認為婚姻的定義不應只是膚淺地只是個性不合、意見有爭執就要分手。站在孩子的立場,沒有孩子的夫妻或許能率性而為,但為了共同的骨肉,夫妻就應該共同負起養育的責任。

「家後」的歌詞唱道「…阮ㄟ一生獻呼恁兜,才知幸福是吵吵鬧鬧…」,夫妻難免吵吵鬧鬧,這未嘗不是一種幸福。婚姻中遇到不能改變的,只要「不危及人權性命」何不默默接受?等到對兒女的階段性任務已了,要離再離吧!

想過單身自由生活的熟女,不妨將「家後」哼唱一遍,細細體會歌詞深層的含意,尪某相欠債,不是冤家不聚頭。想換丈夫或不要丈夫?不如自己換個腦袋!

總之雙方無過失的離婚,我還是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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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