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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可能是擔心新政府民調太高,不然就是吃飽太閒,宣布禁止藝人見證、促銷、代言特定醫療院所的療程等,違反者最高可開罰25萬元,即日起生效。剝奪人民的工作權,妥當嗎?

林洋港在當台灣省主席時,接受黨外省議員質詢「法律多如牛毛」─意喻政府管太多了。

林洋港答詢:「毛越多的牛才是健康的牛」。他用這種令人噴飯的回答來替國民黨的威權狡辯。

其實人民不全是傻瓜,政府官員不需有知識的優越感。誰不知道找漂亮的女星、俊秀的男星代言醫美只是為了吸引消費者的目光而已,是天生麗質還是藥妝醫美的療效,信或不信勉強不來。

既然是廣告必然要有吸引力與說服力,如果見證結果呈現的是整形越整越醜、美白越抹越黑要怎麼證明它的功效?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誇大不實的廣告早晚會被鄉民噓爆,主管單位權責應逕行舉發或接受民眾檢舉後處分告發,怎能擴大解釋法令的效力,禁止藝人的正當工作權?難怪連民進黨新北市主委余天都說要帶頭上街抗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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