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由豪債留台灣高達三百一十五億,卻可以在中國逍遙也不怕被遣返,開著無牌照的豪華轎車,公然出現在廈門宴請同窗,把台灣的通緝令當做屁,敢問馬政府的臉要往哪裡擺?

我曾經問過自台灣遷廠中國的人:為何捨台進中?他說理由很簡單:因為在中國遇到任何問題,都可以用錢解決。這樣就可以解釋陳由豪為何能繼續在中國快活自在的原因。

中國是一個中央極權的人治國家,有關係就沒關係,花小錢打通地方官吏及治安機關,花大錢則可買通中央高幹,針對台灣要求遣返陳由豪,三番二次都被以「地方公安管不到這號人物」為由搪塞。

陳由豪若是經商失敗才債留台灣,猶可令人同情,但他是從台灣搬錢到中國投資,設在中國的石化王國每年營收五千億,還有飯店等集團經營的事業,不是沒錢還,而是吃定台灣的司法權威─中國政府只是選擇性承認。將台灣視為地方政府的中國當局,「有權」否定台灣政府所發的通緝令。所謂。「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地位根本不對等。在台灣能夠開著不掛牌的豪華轎車到處趴趴走嗎?車早就被警察給扣了。但陳由豪在中國卻能這樣再公開場合亮相,見微知著就能知道他在中國的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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