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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幾位企業人依其領導企業的模式,將幹部劃歸為管理階層,是屬於資方的一部分,管理階層除了薪資優渥,同時也享有資方分紅的優厚待遇。這是大企業普遍的統治之術。
將此模式移植到媒體,那麼社長、副社長、主任、總編、副總編、總主筆與駐社主筆…都將成為資方,不能參加由記者、編輯等業採人員所組成的工會。當勞資之間出現爭議,真正的大老闆不會出面,管理階層將代表資方與勞方對話。這種局面勞方工會會因群龍無首而無所施展。被分化的結果,編採若想要不受關說影響,無異是緣木求魚。幕後大老闆的理念不被置入編採意志中絕無可能。尤其主筆群更是大老闆絕對要牢牢掌握的對象。
所以就算訂立了編輯室公約,編採獨立的理想仍像天邊的彩雲稍縱即逝,公約形同虛設。到時候合者留,不合者去,仍能達成排除社內異己的目標。
千萬不要妄想資方花費一百七十五億元只是單純為了圓辦報之夢,這背後沒有國、共兩黨的黑手,頂多能騙騙三歲小孩!
買不走你的靈魂,就買走你靈魂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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