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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瑯滿目的獎金項目全都是偷渡薪俸的一部分,為何需要這樣變相加薪?因為有權決定發獎金的高層,他們是高既得利益者,為了掩飾圖利自己的劣行,所以就統統有獎。

這麼多名堂的獎金如果是給得理直氣壯,那就統一直接加在薪水中,何必鬼祟行事?其中最荒唐的是中油與台電,營收虧損卻編了大筆獎金,甚至還以「借支」的方式提前發放。假如立法院能把這筆獎金的預算刪除,已經「借支」的獎金要如何要回來?

年度尚未結束,公司盈虧的多少也還未底定,就能先預知發放多少「績效獎金」,要搶錢不如去搶銀行更快!至於「其他獎金」到底是啥碗糕!?

真是獎不完,唉!講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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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