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四米寬的道路竟然沒有對大巴、中巴下禁止通行令雖然事故責任由旅行社負擔,但政府等於設下「陷阱」,卻沒追究機制。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這就是行政官僚的惡習。

像年假時台中市「情人橋」單車道發生女童下坡時直接衝入小吃攤的燙傷意外,這也是當初官僚體系整體設計動線規劃沒有避開「下坡路衝」的疏失,這樣的疏失處處可見,反正一旦發生事故又不會被怪罪是路況設計不良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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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