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聯合縣市政府、農委會,對全台道路進行總體檢,彙整出五百一十三處危險路段禁行大客車。

並且首次將農水路、林道和原住民部落聯外道路全部納入禁行路段,這是去年底司馬庫斯發生嚴重翻車事件犧牲多人寶貴性命換來的措施。

典型的「不見棺材不掉淚」,官僚體系有穩定政局的功能,但保守則是其弊。許多交通安全問題、社會問題都要見招才思拆招,一定要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才想到要檢討、改善。

原住民部落聯外道路,通常不是林道,就是地方政府以產業道路規格拓建,路寬不逾四米步算「公路」的道路。這樣的道路二台巴士要對向會車根本不可能,但偏偏卻都任以發展觀光之名容許大巴、中巴上山下山,一直到發生重大車禍事故,初始還怪罪是車輛剎車設計問題,不想檢討政府該負的責任。

不足四米寬的道路竟然沒有對大巴、中巴下禁止通行令雖然事故責任由旅行社負擔,但政府等於設下「陷阱」,卻沒追究機制。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這就是行政官僚的惡習。

像年假時台中市「情人橋」單車道發生女童下坡時直接衝入小吃攤的燙傷意外,這也是當初官僚體系整體設計動線規劃沒有避開「下坡路衝」的疏失,這樣的疏失處處可見,反正一旦發生事故又不會被怪罪是路況設計不良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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