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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扁以被告身分上法庭,在法庭外發生暴力事件,有一位愛國同心會的暴民從後踹了阿扁尾椎一腳,經台大診斷表示,阿扁薦椎骨折、水腫,約需一至二週甚至一到兩個月才能痊癒。


     傷勢如何是另一回事,我們所要譴責得是仲裁是非的法院之外,為什麼會發生暴力事件,有關單位包括法院、國安單位及警察有無失疏與縱容?一般民眾到法院都不容發生的暴力事件,竟然發生在有國安人員隨扈的卸任總統身上,事情不是有些蹊翹嗎?是否「愛國」民黨有理,暴力無罪使然?


     是愛國同心會先到、抑是阿扁?想當然是愛國同心會的人先到現場埋伏。警力部屬為什麼不是在愛國同心會聚集的大門那邊?怪阿扁走大門乃推卸之詞。蔣經國擔任總統的時候,都是臨時起意隨處走,也未曾發生過維安工作的缺口,總是做得滴水不漏。


     台灣人做總統,命比外省人總統不值錢?為什麼李登輝卸任後也被人從背後潑紅墨水?而阿扁更遭到偷襲?


     馬英九一直跟隨阿扁的「腳步」如影隨形。阿扁卸任北市長他來接,阿扁八年總統卸任也是他來接,現在阿扁所遭受的遭遇,將來難保不會發生在卸任後的馬英九身上,馬英九應感同身受,出面譴責暴力,並致電慰問阿扁才是。暴力不分統獨,不要因為暴民是統派而失去總統的高度。


     至於邱毅這支小卷、透抽、花枝、魷魚的化身,無血無目屎對阿扁「身體這麼差,選錯總統了」冷嘲熱諷,我們等著睜眼看他的馬英九有一天「不幸」被踹時,是勇腳馬?還是漏屎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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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