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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與公共事務得名就別想得利,經商得利就不要想政壇得名。演藝人員可以名利雙收,但演藝生命有限,長江後浪推前浪,風光一時,不能得意一世。像美空雲雀、鄧麗君、江蕙是鳳毛麟角。


     政治人物握權,商人掌錢,大陸通天,各走一邊。錢與權一旦結合,肯定烏煙瘴氣。


   蔡英文主席主張不要大額募款,只求小額募捐以避開財團瓜田李下,這是民進黨浴火重生的第一步。只希望黨內檯面上的人物能恪遵此原則。


     以下是我的親身見證:


     現今已退休的屏東老縣長邱連輝先生,他都是把競選結餘款用來辦一場數百桌的流水席,慰勞支持者選舉期間的勞心勞力,另外以每人二萬元的金額為黨外及無黨籍的議員、鄉鎮長候選人助選,依當時的幣值現值應有二十萬元之譜。


     曾任屏東縣長及台北縣長的蘇貞昌先生。省議員任期間,當時每一位省議員都有建設分配補助款。


     他在自己的省議員服務處服務時間,公開拒絕在一項數千萬元的工程配合款上簽字。依照陋習只要簽字同意,他就可以收到三成的回扣。


     他明確地告訴那位包商:自己選舉不買票,不需亂花錢,更不可能收這筆回扣,請他去找選舉需要買票的省議員簽名。


     現任屏東縣長曹啟鴻。曾任兩屆省議員,他一貫堅持不收鉅額捐款,以避免被財團所綑綁。但是越選越窮,選立委時只能變賣祖產的土地來籌募競選經費,我第一次聽到選舉還得賣自己的土地籌錢。


     阿扁說吳淑珍沒讓他知道「藏錢」的事,這如同他不知道祕書長陳哲男不假出國到濟州島旅遊一樣,凸顯自己的無能。


     不能治家,焉能治國?枕邊人藏了七億元,卻渾然不知,辦公室秘書長出國,也不知道,是妻子與親信都沒把他放在眼裡,還是阿扁太過縱容、寵信所致。導致今日有「領導我們國家的核心力量是瑞士銀行,指導我們思想理論的基礎是金錢」的現象。


     海外藏鉅款,是怕民進黨的人會想向他要錢?用人頭開戶,是怕什麼?如果存在本國銀行,事情不會像現在這麼糟。八年總統卸任,落得眾叛親離的下場,藍營人人喊打,窘況有如落水狗。


     案情發展當然有許多政治鬥爭的成分,當年曾文惠被誣指攜鉅款赴美,最後司法還她清白。但是阿扁自己承認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還能期待司法還其清白嗎?實在為阿扁不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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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