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是民主自由國家的指標,通常都是依賴自律而不是由政府出面約束,而惹上箝制新聞自由的惡名。但是在敵國公然藉由親中媒體對台搞統戰,則應另當别論。

若因法律工具不足,就必須修法規範,而不是坐困愁城。政府應參考主要民主國家經驗,建構民主防護網,確保台灣的言論自由不被敵人利用作為對台統戰的工具。

由北京日報和旺旺中時合辦的兩岸媒體人峰會,出席的台媒除旺中集團外,包括聯合報系、東森電視台、TVBS等高層。

汪洋接見台媒代表時,不但訓示要努力宣傳一國兩制,還譏美國没勇氣與中國打一仗,如此儼然將台媒作為其政令平台,企圖營造利中輿論,遂行對我統戰分化圖謀。

台灣應考慮引進外國人代理人制度,對報導方向已明顯被中國渗透的媒體做出一定權力限制,譬如限制其記者採訪權,重則撤照。若有法律工具限制中資挹注親中媒體,像旺中拿中國國的補助款,讓中天成為韓天台的乖張行径即可抑制。

立個反统戰法,授權NCC認定,例如有特定媒體不斷宣揚統一、一國兩制等言論,有為敵國宣傳之行為,即可約束親中台媒成為中國統戰傳聲筒。

當國安問題與新聞自由對撞,多數人民一定支持前者優先,沒有民主自由的台灣.何來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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