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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三十日就有一場蓄勢待發的群眾運動,嗆馬向中國傾斜,政策全亂了章法,選前亂開支票……等等之外,可以再加上一項:要求在國會佔四分之三的國民黨,早日立法通過「財產來源不明罪」,泛稱的公職人員,包括軍公教、政務官、機要人員、各級民代,只要是領國家薪俸的都涵蓋在內,徹底杜絕貪污,違法斂財,防止不擇手段累積財富。

       此法一旦通過,首當其衝的就是靠選舉致富的政治人物,一定要把政治獻金法推上刑法的層次。八大行業從此也可以「鬆一口氣」,去掉黑白兩道的剝削。

       紅包政治是一九四五年之後,國民黨帶進台灣的,由紅包文化衍生的賄賂、買票戕害台灣的民主法治最深。

       對於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司法,也可以有嚇阻作用。

       總之,在香港早行之數年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定要立法通過,亡羊補牢也罷:國民黨立委若是再擋,就表示自己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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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