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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主題正確,訴求又明確的群眾運動,有四萬群眾就已屬大型的公民運動,發出的聲音,執政者很難充耳不聞,還能「笑看遊行」?故作瀟灑?

     國民黨從一九四五年就統治台灣,由於正當性不足,所以很快地頒布戒嚴令限制人民集會、結社,因心虛而視群眾運動如叛國活動。

     解除戒嚴之後允許群眾遊行示威,但必須事前七日,後改為六日提出申請,由各地警察分局審查批准始能舉行。最奇怪的是申請書上申請人必須填寫參加人數,這和候選人必須呈報所有選舉花費的金額一樣荒謬,擺明事一種形式主義。

     有一位情治單位的人員私底下告訴我,無論是選舉的集會或是平時的遊行,他們都有一套應對上面的做法。若國民黨的集會只有一百人,他們就上報一千人。反之若是民進黨的集會有一千人,他們就報一百人。這樣「上頭」就會很高興,報告的積分也會獲得嘉獎。

     還有就是掌握地方哪個團體?參加的有些什麼人?也是他們必須上報的工作。

     所以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情治單位的基層人員就會忙於到處打聽:誰要參加?有幾個人?有幾輛遊覽車?……等等情資,報告中央供政府做為應變的準備。

     民進黨執政八年的時間,警局的保防組,派出所的管區及調查局的駐區調查員都不需去管這些各地的動員情況。

     830是國民黨重新執政後首次遭遇的全國動員的大型示威遊行。昔日情治單位必做的功課又恢復。假意是關心遊覽車北上的停車問題,一一拜訪地方上動員的單位。不過這次上報的情資可能會讓國民黨高層嚇一跳,因為參加的人都是自願前來而且還爭先恐後,每一個人都是自掏腰包來參加。沒有以往主辦單位補助車資和誤餐費及飲用水的福利,大家還是爭先恐後要參加。

     「全自動」的參加人數,就算「只有」四萬人也很可怕了吧!何況實際人數並不止如此。所以國民黨只是計較人數多寡已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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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