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委要求政府官員,其民調滿意度低於不滿意度者,必須受到懲罰:不能領年終獎金。

     這個建議大概是學自新加坡。

     又另一個建議是:不得支領特別費。據聞已經有其他立委響應。

     對於選舉時亂開支票,當選後卻無法兌現的馬英九,人民若不能將他移送法辦,以「虛擬的期約詐欺選民罪」論處的話,至少人民可以要求他捐出薪水,直到政見兌現時才可恢復支領。

     在我所提的建議未能實施之前,我希望選民能集體站出來,以「不讓馬英九連任」的方法,懲罰這個大騙子。台灣的銀行定存總額從兩兆增到三兆,台灣人並非沒有錢,但為何從五二○至今股票總計跌了44%?這表示台灣人民對馬政府一貫打政治假球的作風已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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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