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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花枝排先生」出現站在櫃台前面,掏出一張百元大鈔,說要付昨天的「便當錢」。
這我開店四十年來還是頭一遭遇到,為了「信用」,沒有消費物品,也堅持要付費的客人。我原本就沒有要他賠償的意思,而且衝著他的真心誠意,我更堅持不收這便當錢。沒想到他比我更堅持且「威脅」我:老闆若不收,以後就不來「交關」了。
場面弄僵了,我想到折衷的辦法,60元的損失,我負擔一半,花枝排先生負擔一半,收下他30元,他也勉強接受這個方案。
曾經聽說鎮上受歡迎的飲料店,被惡整訂了一百杯的飲料,送出後卻找不到下單的人,搞這種惡作劇的人實在不應該,因為食物一經封裝銷售出門,怎可退還再出售,糟蹋食物是最要不得的行為了。
「花枝排先生」每次訂了便當,幾乎都是等到便當變冷了他才會來取,他說:我就是喜歡吃冷的。心想這個客人還真是與眾不同。經過這次「賠償」事件,我才了解他「愛吃冷便當」的理由。
「花枝排先生」是散工,工作地點和時間都不定,沒出現的那天就是因為先在東港工作,接著又轉往新園做另一份工作,結束時已超過三點多鐘,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哪管得到吃便當。難怪他自嘲愛吃冷便當,實在情非得已啊!
在社會上立足、買賣之間,如果大家都能像「花枝排先生」一樣,能優先考慮對方的損失,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那一些因芝麻蒜皮小事所引發的惡鬥、紛爭、甚至械鬥、殺人……,應該都可以減少一半以上,警檢、法官,監獄也會減輕許多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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