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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的學校還有我們的社會、政府當然也要負責任!

台灣的兩性教育號稱已落實到國中課程,但是當十四歲與十七歲的兩人玩禁忌遊戲時仍不懂得避孕措施,當然不會知道未成年的孕婦,可以合法中斷妊娠。無知地生下孩子之後,更不懂得向政府社福單位或慈善機關求助,看來所謂的兩性教育只是作作表面文章罷了,否則十年累計下來全國怎會有高達三十二萬個十八歲以下的未婚媽媽案例。

「未婚媽媽」已經漸漸被社會所接納,但前提是必須是已成年(十八歲以上)且有獨力撫養小孩能力者。十八歲以下的單親媽媽若有原生家庭的支持,阿公、阿嬤可以協助養育,至少也不會發生寄人籬下受虐致死的慘劇。不少經濟能力強的名女人甚至以未婚生子為時尚!

十四歲還是好玩的年紀,突然變成「爸爸」,自己的人格成長、情緒管理都尚未穩定,哪還能對小孩好言相向、關懷呵護?沒想到「媽媽」為了帶女孩遠離「爸爸」的暴力而躲到表姨家寄居,卻同樣被視為不受歡迎的生命施以殘暴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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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