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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女兵因在營中喝酒,借酒壯膽以手掌敲牆壁竟被記大過處分,列為汰除對象,這懲處連國防部自己都看不下去,要求平反。
該名女兵屬海軍陸戰隊,看過關於二戰影片的人應該都知道,陸戰隊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部隊,必須是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人,才能在面臨搶灘、槍林砲雨、鐵蒺藜、地雷等極惡戰況時仍能前仆後繼、勇往直前。這種部隊要被禁酒,怎麼可能?
美軍協防台灣時,每年都與我陸戰隊舉行兩棲登陸演習地點就在枋寮以南海域,當時啤酒對一般台灣人而言還是奢侈飲品。軍演總是聚集許多民眾前往觀看,不少民眾都能從美軍手中拿回罐裝啤酒回家炫耀。當時看著美軍喝著罐裝啤酒止渴,不知羨煞多少台灣人。
我在裝甲兵第二師服務的時候,用餐時所有軍官坐同一桌,副座午、晚二餐都把米酒當作米飯,無酒不歡。尤其是嚴冬清泉崗寒風刺骨,晚餐後能到福利社小酌一杯更是禦寒聖品,也沒看到出現過不好的後遺症。(副座進基地時照喝不誤,他負責射擊指揮所,仍彈無虛發,此為特例請勿模仿)。
軍隊生活要不適操忙得要死,就是閒得發慌,會喝酒的人適度飲酒也是調劑情緒的方法之一,只要時間合適且不過量,軍中沒有禁酒的必要。
(提醒大家: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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