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國民黨的法律會轉彎,先前馬英九在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件被起訴之後,透過高人指點,他捐出大筆款項,用大水庫小水庫的理論脫罪,法官在量刑時以馬英九捐款已超過特別費所得為由,判他無罪。

現在中油與台石化兩家油品公司,侵吞代繳的公款,被發現之後才以降低油價的方式還錢,卻不見檢察官主動偵辦,然後依法以貪汙罪加以起訴、論刑。台灣的法律碰上國民黨就會轉彎,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成見深植人心。

潮農信用部的F君當時要是財大氣又粗,犯案之後把錢「捐」出來,或許可以逃過牢獄之災。會轉彎的法律完全喪失公平正義的本質,難怪台灣的法治長久以來無法讓人信服。如今監察院雖作勢查辦,就算查出有錯,也只是行政罰則,根本就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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