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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伍訓練時為了要「變換氣質」、「養成軍人服從的習慣」…,新兵被操到半死的情形很平常。

可是到了部隊之後,長官還來這套訓對付新兵手段的就比較少見。尤其是在被素稱為「活老百姓」的兵工單位。

桃園修護飛彈光電的兵工場,發生中尉軍官凌虐士兵,最後士兵跳樓而亡的命案。我看了媒體的報導覺得不可思議,這是五十年來我第一次聽到軍官犯這種錯誤。

軍官的養成教育何等嚴謹,都上過軍法課,不應該知法犯法。一般較常見的是士官欺侮士兵或老鳥欺負菜鳥…。

根據報導這位跳樓的士兵是不服從使喚在先,這已犯了「兵家」大忌。但是軍官甚至可以罰他關禁閉,都不可動用私刑。一切若依軍法處理,就不會鬧出人命。這名軍官坐上幾年牢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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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