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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柳營有一對老夫妻,七十五歲的先生要照顧七十歲下肢癱瘓的妻子,長期累積的生活照護壓力導致萌生同歸於盡的念頭,被人發現雙雙溺水而亡。

根據研究指出必須長期照護失能獲失智親人者,十有八九都曾有自殺的想法,這對老夫妻雙亡的悲劇,現時長照制度也要負一部分的責任。

老夫妻生有三男二女,都遠居他鄉,其中一位離婚並失業的女兒回到娘家居住作伴,經濟上兩老靠的是合計七千元的老人年金,以及其中一位兒子每月匯來一萬元生活費。如果二老身體康健、行動方便,一萬七千元勉強和女兒三人可以度日。但其中有一人失去一般日常生活行動的能力,就沒有足夠的錢雇請外籍看護(約二萬元),或送至安養中心(小鄉鎮至少二萬元、都市部分甚至要價五萬元以上)。經濟無能為力下,只能老人看顧老人。

如果台灣目前公設的安養機構普遍的話,有政府單位伸出援手,這對老病的夫妻也不致走上絕路。一份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因失能或失智必須被長期照護的人口約有九十萬人。其中由家屬自己照護的約占65%,雇請外籍看護的約28%,在民營安養院的約4%,而由政府所提供的長期照護服務僅占3%,很明顯政府的社福服務在長照這區塊不足甚多。也許因為財政問題讓政府,「不得不漠視」長照的需求,但是希望能趁著退休年金及年中福利的改革民氣可用,能夠「劫富濟貧」讓弱勢者得到支持的力量,盼望能夠加強公設長照機構的設置,減少更多類似的人間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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