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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過地方都委會與內政部都委會的黑箱作業,劃出公設地定案後公佈在地方政府的公布欄公告。等到哪天你想利用不動產到銀行貸款或將土地方子出售時,才發現自家的祖產已被判「死刑」,就算同地段市價是黃金,你家的也成了糞土,而且叫天不應、叫地不靈,古訓明訓:有土斯有財。一旦被劃為公設地,不但上述事項不准,連屋損想翻修都不行,申請建照更不可能通過。
    被徵收有補償金可以領啊!為何被徵收戶要這麼「苦」?因為這個政府最惡質的地方在於「公告地價」,公告地價是由政府片面調整,公設地鄰近土地地價逐年調整,但劃公設地價則是被刻意壓低,政府只要花不到市價十分之一的補償金就可加以徵收。
    這就是由六十年前從中國撤逃台灣的外來政權,它的統治集團所訂出來的徵收制度。國民黨政府從中國來台有帶「土地」嗎?所以台灣人ㄟ囝仔死未了,外來政權不怕沒土地,廉價徵收就有!政府應該是萬不得已才徵收人民土地,所以至少也要有正常平等的政府與人民的「買賣」關係,否則強搶民財與土匪何異!
    土徵制度一日不改,台灣永遠不可能有土地正義。日本的北海道有住民因為土地被政府徵收開路而一夕致富,其他地區也有至死不渝抗爭到底的拒絕被徵收戶,而台灣在徵收民地之前並沒有讓被徵收戶參與評議其必要性與及公益性,加上補償金過於廉價,當然民怨不能平息。再說祖先建置的家產,就算以市價或高於市價徵收都不一定有人想「賣」,更何況目前的制度拿到的補償金只購買一間廁所而已。
    曾經看過一則報導,在日本的偏鄉道路正中間圈出一塊墳地,因為開路時政府想以地易地和地主交換,但地主說交換地在深山交通不便不願將祖墳遷葬,最終政府只能將其祖墳留置路中央往兩側開道。這個例子在台灣應該是天方夜譚,因為該地主若在台灣一定會被輿論群起攻擊撻伐:自私自利、墳墓在路中央不吉利等等。但這就是土地正義的表現。
    國民黨這個外來政權把人民的財產視為「國家的財產」,我要定了你就不能拒絕!如果土徵惡法繼續不改,天知道哪天噩運要降臨在誰家的祖產上?人溺己溺,人飢己飢,路見不平氣死閒人,818萬人上凱道、包圍內政部聲援大埔受災戶,土徵法不修改之前不能罷休。
    大埔當地的里長還出來講風涼話,說聲援那四戶的都是「外地人」。在此鄭重告訴這位里長,當遠從四面八方而來的陌生人都願意情義相挺了,政府就應該感到害怕了。
    家父親建的紅磚屋再過個十多年就成為百年古厝,但是數年前因強制徵收已化為塵土,如今就算吃人不吐骨的政府真能還我土地我又能怎樣?因為我心中最寶貴父親的遺產已經被徹底毀滅殆盡了,就像劉政鴻拆台灣八卦窯建中國圓樓一樣,這些屬於台灣人民的文化資產一旦摧毀絕對就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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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