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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黨猶想做困獸之鬥,除了耍流氓抨擊「違法、違憲」之外,還沉醉在黨國春秋大夢之中,聲稱當年國府帶過來的「金條」應「歸還」國民黨。
國民黨在中國就是黨國不分、一黨專政,最後落到被中共以武力逐出中國的窮寇下場。
到了台灣之後,照樣實行一黨專政,雖另創了「民社黨」與「青年黨」當作花瓶,美其名實施「民主憲政」,不過是故態復萌。本質上黨國還是一體,至今最明確的證據就是「黨職併公職」這樣的「黨國體制」,連戰、關中…等人到現在都還在享受黨國的退休福蔭。
好不容易等了七十年,國民黨終於不再是國會多數,是該與國民黨算總帳的時候了。當年台灣社會突然湧進百多萬逃難的中國軍民,接著藉口要與中共打仗、要反攻大陸需要財源,台幣四萬元只能換一元新台幣,台灣人民的財富霎時被國民黨生吞活剝,這些要向誰追討?
國民黨與國府軍人約定反攻大陸後要兌現的「戰士授田證」,最終不也改由台灣人民承擔以現金發放,國民黨到底從辛勤奮鬥的台灣人民手中強吸走多少財富?
縱然真的曾經帶來金山銀山也早已吃光,何況那些金條是「國民黨的」嗎?以前「黨就是國」一切國民黨說了算,所以國民黨可以說金條是他們的,今夕何夕,別再挖洞埋頭做黨國春秋大夢了。
國民黨如果拿得出任何證據證明「那批黃金是國民黨的私產」,我贊成歸還,但也請國民黨把所吃掉的台灣人民財產全數吐出來,把帳算清楚,然後帶著金條滾回中國,如果還有金條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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