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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8決議案」被國府定義為「排我納匪案」內文提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一中原則」從此確立。
後段雖然有模糊空間:「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驅逐出去」。裡面沒有提到中華民國或台灣。
然而蔣介石乃國民黨總裁,曾任四屆中華民國總統,如何將蔣介石從中華民國切割出去?
老蔣與中華民國連結,情境很清楚,驅逐蔣介石代表,已等同驅逐中華民國及台灣。台灣若接受這款邀請函的附件且堅持參加,即被視同港澳化,未來在任何聯合國所屬的一切機構,都無成為正式會員的可能。
2007年聯合國秘書長宣布拒絕台灣加入聯合國,所持理由就是「基於2758號決議文,據以拒絕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
新政府用參與WHA不代表接受WHO秘書處「一中原則」立場的說法,是阿Q式自說自話。「要求政府持續進行交涉」必然徒勞無功。
「旁聽」與「非正式觀察員」的差別在於五分鐘的發言權,代價卻如此之大,這次若斷然拒絕在一中框架下赴會,反而能凸顯台灣的民意: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現實上應是一中一台,不是一中原則。
我國代表團可以去參加,但就坐在旁聽席表示嚴正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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