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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不共戴天。

逆倫的女兒與男友聯手弒母血案,男的被判死刑,女的被判無期徒刑,日前二人在花蓮看守所完成結婚登記。世態炎涼至此,不禁讓我懷疑我們已身處禽獸世界?而這對「有情人」甚至連禽獸都不如。

兇手六十歲的老父親,對於女兒弒母選擇原諒對待,但卻未換得女兒絲毫的悔意,她執意要與勒死母親的男友結為無法洞房的連理,對失去妻子的苦主而言,莫若是遭到天打雷劈之痛擊。

女嫌之父乃中校退役,月退俸有六、七萬元,曾任職房仲的母親也累積不少財產,是可以安享晚年的一對老夫老妻,沒料到女兒在紐西蘭求學時,認識了自稱哈佛出身的英文老師(男嫌),在未告知家鄉父母的情況下兩人即在紐西蘭私婚,日前在看守所的只是補登記而已。男婚女嫁最重要的一部分的就是得到親人朋友的祝福,但這對男女心目中根本沒有人倫,對他們而言任何祝福都比不上兩人生離死別的婚約重要,生女如此大逆不道,教世人誰敢生兒育女?也給天下間溺愛子女的父母們上了血淋淋的一課。

看準父母親的溺愛,欲呷毋討賺,予取予求,是只會向父母伸手的啃老族,一旦雙親無法滿足慾望就狠心將其殺害,殺母之後還將屍體丟入大海,這種人判死刑還算便宜了他,應該處以五馬分屍之刑!

看待愛情的偉大竟高過於親情?盲目追求愛情直教人生死相許?真是了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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