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寫了一封信給當時情治單位的頂頭機關──警備總部,說明自己是退伍軍官,目前擔任後備軍人的營長(後備軍人動員召集時,營長算是最高的職級)。然後說明計程車被搶後一直無法破案的煩惱與困境

  沒想到只過了三天,被搶的車子就在嘉義的一家汽車保養廠找到了。潮州警察分局刑事組派人到府通知去領回,那位刑警口頭拜託我不要把刑案往警總報,他們被逼得在全台通報查緝被搶走的車子,簡直累翻了。

     他還說:現在我們還要寫報告向警總說明破案的經過,如果沒破案,可能連分局長的官位都不保。

     最後拿一份文書要我簽名,證明已結案,不但找到車子,也抓到搶匪,以便他們可以向警總交代。

     我帶車行一位司機合開一部車到嘉義的保養廠取回失車,果然看到失去六天的車子,四個輪子已拆掉,幸好還沒被賣掉,我們請保養廠師傅裝好車輪。但是保養場的人說:引擎已被拆除分解,只能用拖的回去。我們就把已解體的引擎零件一一丟進後行李箱載回來,花費數千元才裝配完全,恢復成一部能開動的車。

     台灣的各縣市都有竊車集團,有的只是竊取零件、輪胎、音響、電子設備。我現在這部開了十五年的「雅哥」,三年前就被竊走輪框蓋,因為竊車集團所開的「殺肉工廠」,在舊型車買不到零件替換,或舊車不願花錢換新零件時,在客戶指定的要求下,「殺肉工廠」的地下汽車材料行,就指定旗下竊盜集團去竊回指定的零件。

     失竊的車輛其中最絕的情況是:失竊不到二小時,車子就已被裝進貨櫃準備運往中國了。

     中國方面下訂單指定廠牌、年份、型式的車子。香港、日本、台灣就有竊車集團依約交貨。這條路線不斷,有市場存在竊車案件就不會絕跡。

     想當年是一個特權橫行,看人「卯麵」的時代,如果不是以警總來壓警局,我想找回失車比登天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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