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死刑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參與討論的議題,但是身為法務部長則不能享有這項言論自由。王清峰下台不是因為她的理念錯誤,而是忘了我是誰。

她在擔任法務部長之前就執著於廢除死刑,馬英九找她任法務部長,不可能連王清峰的基本信念都不知道吧!

既然知道也明白就表示是欣賞她的理念,想藉由她的手延續前朝施茂林部長的做法不再執行死刑,這一點馬英九絕對賴不掉。因此除非是奴才,誰敢幫他做事?

可是白冰冰對選票的影響力大於王清峰,白冰冰又站在多數民意的一邊,馬英九還想連任,只好犧牲王清峰。由此再一次證明馬英九沒膽識、沒擔當。這款人做國家元首,台灣人民只能向躺在搖籃裡的嬰兒般,任由馬英九擺盪。

廢止死刑的信念始於政府不是天父的理論,由公權力處死一個犯罪的人,永遠剝奪他的生命權,是以暴制暴,非社會教化的典範。

但是如果在威權統治時代,所發生的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清鄉運動……,當時若能出現一個王清峰部長,台灣將可減少上萬個冤魂。

如今台灣已是準福利社會的民主法治國家,國家當然沒有殺人的權力,而不管何人也沒有任意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殘酷的殺人犯有永久與社會隔絕的必要,執行死刑是其中的方法之一,修法讓殺人者其無期徒刑永不能假釋也是辦法之一,不過在法律修訂之前,已定讞的死刑犯可透過各種司法救濟仍失敗者,就應該予以執行死刑。這是法治觀念的落實,法務部長的權限不可知法犯法,怠忽職守。個人慈悲心不該凌駕法律之上。

剝奪犯人生命的是國家法律,包括法官、法務部長都是法律的工具而已,不必以上帝自居。

許多被害人生前被凌遲至死的過程,相對於死刑犯執行前還能飽餐一頓,抽根香菸、施打麻醉針…,槍決時已無痛苦,要講人道的話,已經比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要好上千萬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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