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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蔣在金門的岩石上刻有「毋忘在莒」,且在「金馬獎」法源之《獎勵優良國語影片辦法》中,初始便規定獎勵範圍乃「影片內容能配合反共國策及具有復興中華文化意義而技術精湛者」,而評審標準為「主題意識:能配合反共國策,具有復興中華文化重大意義,其分數平均達最高評分者」…,一直到85年,「主題意識」之評審標準(佔總分之25%)才被刪除。由於「金馬獎」原本之設置便帶有政治統合及籠絡香港影人用意,且港片在70年代後之產量遠高於台產國語片,因此歷年得獎者多以港片為主。在上文中大家都看到「反共國策」四個字,可是金馬獎現已淪為台、港、中的電影盛事,豈不是很諷刺又荒謬?
所以我認為要就全盤國際化,不限台、港、中的電影、演員都能參加,要不就國內化,自己辦自得其樂,已經回歸中國的香港也不需參加。
如果硬是要維持現狀,那麼就不能少了下面兩個前提:(一)中國必須向世界宣佈放棄武力犯台。(二)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以上如果都不行,我建議不妨改名,去掉「金馬」,直稱為「台灣電影展」或「中華民國電影展」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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