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爆料「馬英九密會組頭」,但馬英九卻假仙,說什麼「總統之尊不能告媒體……」。可是怕報導影響選情又不得止血,只好迂迴告上民進黨,實在是「用心良苦」。

民進黨引述壹週刊的報導,這是一般正常的手法,傳播媒體上的名嘴或名筆要評論一件事或一個人,也會引述媒體的報導做為依據,不知這件事民進黨錯在哪哩,還得吃上官司?

稍微想一下,終於想通了,因為若是總統告媒體是犯了大忌,告反對黨則至少有一半的民眾不會感到驚訝。但一旦把民進黨告進法庭,民進黨一定會把壹週刊拉出來作證,如此一來馬就能間接告到壹週刊了。這般苦心安排,還要面子又要裡子,就是馬式風格,他煞費苦心想出的「高招」,我忍不住要說聲「馬啊~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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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