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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的母親平時給人精明幹練的印象,但臨危還是亂了方寸,她以為根據「壹週刊」報導,○一四要求「鈎仔祥」將新台幣6300萬換成美金193萬,只要把美金銷毀,檢方就查不出贓款。

不過她用拜拜燒紙錢的金爐燒美金,也算貢獻給陰間的祖先,一部分直接沖入馬桶,則是肥水不落外人田,反正是自家的馬桶,美金不怕屎尿浸泡,等風頭過了,找水肥工抽吸出來,洗一洗就算有味道還是很好用。

只是檢方首要查的是美金的流向,不是新台幣,她護子心切下,不小心卻露出另一隻馬腳,那原本藏在神桌下後又被沉入屋後池塘的新台幣1800萬,莫非是另案的賄款?連同○一四妻子人頭保險箱裡的2700萬新台幣,不知○一四又將如何解釋這些新台幣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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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