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自己也養了幾十年的狗狗夥伴,一直到搬到現址沒有足夠空間才不再繼續養狗,基本上沒有嚴格限制寵物不能入店。不過身為便當店的老闆,關於寵物在公共場所的行動,我衷心希望飼主必須自愛自律。
    沒有訓練好自家寵物的排洩習慣,在戶外隨處便溺自己又不處理,也不告知請店家處理,排泄物被不知情的客人踩得滿地都是,營業時間還要忙著清潔與消毒地板,一想到我就一肚子氣。這樣的人不配帶寵物出門也沒有資格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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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wansans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