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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非常在意美河市和大巨蛋的「責任」,竟然搬出分層負責企圖開脫他一市之長的法律與政治責任。
馬的說他不知道當時議約的細節,而且對當時的公文也想以「不是他的簽名」而是「簽名章」強調兩弊案事不關己。
事涉上百億的BOT案都無關民選市長,那麼他這個台北市長是幹什麼吃的?莫非當初把選票投給他的選民都是笨蛋?才會選出一位廢物市長!
馬英九的卸責心態,想起來令人不寒而慄,如果2016政黨輪替後,發現有一堆喪權辱國的公文,他肯定會把責任推得乾乾淨淨。前有特別費案的余文,後有美河市、大巨蛋的歐晉德,未來像王郁琦等負責兩岸事務的官員,就等著進牢獄之門,政治獻金的掌櫃康炳政我想已經剉咧等。
民間有所謂「便頭家」,官方也流傳「蓋青暝印仔」,是馬英九最好的寫照,不學無術,憑著穿短褲慢跑、游泳選上市長、總統,一旦原形畢露,根本大廢物一個。
敢問那些票投馬英九的人,你們會不會良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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