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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之後的軍公教適用年金新制,已無18%的優惠存款,當時的改革理念就是希望在職軍公教人員能夠「多繳、少領、晚退」,把年金拖垮財政的責任全部推給現職,而早已退休的不能「溯及既往」。
對於已退休者政府必須遵守「信賴保護原則」,讓現職者「多繳」提撥金,總之已退休者不能少拿,以新養舊。
現職者「少領」是必需的犧牲,而已退領得比上班時一樣多或更多者,則一毛也不能少、一點也不能改。所以只能讓現職延退來成全已退?
這種「舊人笑、新人哭」的改法,就是馬政府時期銓敘部長官中所提出,也就是國民黨年金改革的版本。
「黨職併公職」合計的年資是黨國不分的惡質產物,這也不能改,如此年金改革算什麼公平正義?國家有何義務養國民黨的黨工?
新政府的年金制度改革,是沒有針對性、全體國民一體適用。年金的額度有加也有減,不合情理的高所得要減,貧窮線以下的要加。說「劫富濟貧」也罷,最終的目的就是要讓全國的老人都能活得有尊嚴。如此改革宗旨竟被汙名為「年金改革是要消滅中華民國」。
小英總統為了救國家財政不致被退休年金制度拖垮,竟被罵成「美日的走狗、滾出台灣」。年金改革一旦泛政治化,還有理性討論的空間嗎?
「是美、日指示小英總統進行年金改革?」,只有部分活在台灣吃台灣米、飲台灣水的「中國人」,才會喊出這種「乞丐趕廟公」的口號。小英總統生於斯、長於斯,是正港的台灣人,誰應該滾出台灣?大家心知肚明,何必心虛做賊的喊捉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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